在日本離婚導致父母與子女分離,法律改革能否終結單獨監護的情況?

圖像來源,Jiro Akiba/BBC
- Author, 森來實(Kurumi Mori)
- Role, BBC駐東京記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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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一個平日的午後,鄧約翰(John Deng,化名)站在公園一旁,聽著其他孩子玩耍嬉笑的聲音。
但他的兒子及女兒並不在其中。他懷念曾經與孩子們共度的那些平凡時光:帶他們去公園、看著他們醒來、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。
來自香港的鄧約翰,過去22年一直居住在日本。在這裡,他建立了自己的生活,遇上了前度,並且成為兩個孩子的父親——一名8歲的兒子和一名10歲的女兒。
但他表示,那種生活已經徹底崩塌了。他的婚姻破裂,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,孩子們也被前伴侶帶走。
他的故事並不罕見。數十年來,離婚在日本往往意味著孩子會完全失去其中一名家長的陪伴。在許多相似的個案中,監護權通常會判給先帶著孩子離開的一方。
在過去的單獨監護制度下,在分居或離婚後,只有一方能夠擁有法律上的監護權。這意味著,無論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如何,另一方家長可能被迫從孩子的生活中消失,除非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同意會面。
不過,情況似乎即將改變。在日本,離婚後「家庭」的含義正在重新定義。
2026年4月1日,日本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《民法》修正案正式生效。離婚夫妻可以選擇共享子女監護權,結束了日本一個多世紀以來僅允許單一親權的傳統制度,也讓日本終於跟上G7其他成員國的腳步。在國會於2024年通過這項修正案之前,日本是G7成員國中,唯一未有承認共同監護權的國家。
「每當我與美國和英國的律師交談時,他們都強調這並不是關於輸贏,這總是讓我感到震驚。」東京世田谷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家庭法律師齋藤誠也(Seiya Saito)回憶說:「一切都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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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約翰至今仍然記得自己意識到失去孩子的那一刻。「我感到無助、難過,也對這個制度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感到憤怒,」他輕聲說。「他們對我而言就是全世界。」
如今,鄧說自己別無選擇,只能抓住任何能與孩子接觸的機會。他擁有兩處住所,一處在東京,另一處距離約一小時車程,離他的孩子居住的地方更近。
即便如此,每個月,他只被允許與孩子有數小時的相處時間,其餘時間則完全沒有聯絡。
他說,前伴侶已不再讓女兒透過電話與他溝通。這種缺席不僅是身體上的——例如錯過生日、學校表演、以及父親節等節日——也包括情感上的缺席。
「我真的感到非常空虛,」他強忍淚水說。「我認為孩子有權利在任何時候,按他們需要或想要,與父母雙方聯繫,但目前這種情況還沒有發生。」
監護權法律的改變,為像鄧約翰這種感到與子女被切斷聯繫的家長帶來一絲希望。
這標誌著日本數十年來家庭法其中一次最重大的變革。
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最近期的資料,2024年日本約有38.5%的婚姻以離婚收場,大約每三對夫妻中就有一對離婚。
同年,超過86%的個案是母親取得監護權,而共同監護的安排僅佔所有協議中的極小部分。整體而言,日本當年有超過16.4萬名18歲以下兒童的父母離婚,他們受到監護安排的影響。
新的法律承認,與父母雙方保持關係通常對兒童有益,同時也有助於更公平地分配父母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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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100%肯定,對我們的社會來說,這是一項好的改變,尤其是對兒童,」齋藤表示。
「對於那些本來關係良好、能夠共同作出決定的父母來說,可以選擇共同監護是非常好的。我認為這是一大進步。」
這項變化正值日本面臨出生率下降和人口快速老化之際。人口趨勢加劇了各界要求政府更好地支持家庭、減輕單親父母經濟負擔的呼聲。
儘管新法律讓日本更貼近國際做法,並為像鄧先生這樣的家長提供與子女重建聯繫的機會,但同時也引發嚴重的關注。
批評者警告,共同監護權可能令家庭暴力及虐待的受害者及倖存者面臨更大風險,甚至被迫與施虐的伴侶持續或重新接觸。
「這裡存在一個風險,那些遭受家庭暴力或受到虐待的兒童,可能有機會無法逃離,」日本全國婦女庇護所網路聯合負責人北中千里(Chisato Kitanaka)說。
她經營這個非牟利組織,並提醒家長要充分了解日本共同監護安排的影響,尤其是在涉及安全問題的情況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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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一些家庭來說,共同監護引起了深層的恐懼。
鈴木太郎(Taro Suzuki)如今已經18歲,在法律上,他已不再受父母監護。但他表示,親眼目睹母親涼子(Ryo)多年來遭到父親虐待,為他留下嚴重的心理創傷。出於安全考量,兩人的姓名均已更改。
「我希望自己沒有存在於這個世界上。我甚至希望父母從未相遇,而我也從未出生,」太郎說。「我真的覺得這是一項不應存在的法律。」
涼子描述,前夫曾經掐住她的喉嚨,並將她壓在牆上,使她雙腳懸空,而且也曾抓住她的頭髮拖行——她對新法同樣感到擔憂。
「那真的很可怕。當我取得單獨監護權時,曾經以為『以後就會沒事了』,但現在卻可能再次被綁在一起,」涼子說。
她害怕,前夫可能會申請他們15歲女兒的共同監護權,令彼此重新再接觸。
「我真的認為這是一個問題。在我女兒成年之前,我都要帶著這種焦慮過活。」
不過,法律對於涉及虐待或可能危及兒童身心健康的情況設有保障。
齋藤解釋:「如果法院認定在分居或離婚前存在家庭暴力問題,那麼法院必須裁定由單獨一方擁有監護權。」
儘管如此,像涼子的倖存者仍然擔心,日本的家庭法院可能要求確鑿的證據,她也不相信法庭能公正地處理所有案件。她指出,在她的經驗中,幾乎沒有發現任何身體上的虐待痕跡,因為她的前夫很謹慎,不會留下任何痕跡。
目前,這項法律正處於一種微妙的平衡狀態:一方面要保護弱勢的父母,另一方面也要維繫孩子與雙親的關係。
回到社區公園,鄧約翰對新法寄予希望,希望它能讓自己再次成為孩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
「他們不在我身邊,讓我感到很難過,」他說。「這是任何家長都不應面對的事情。」














